长春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 长春担保集团董事长苑旭东当选协会会长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6-03 11:09 点击量:2484

2021年4月15日,长春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召开。长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二处副处长刘闯、主任科员闫涛,以及来自50家协会会员代表共12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长春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二届秘书长徐国斌主持。

本次会议为协会换届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第二届会长黄晴做的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监事郭卫华的监事报告;审议通过了协会章程(修订版)、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选举徐国斌为协会第三届监事;选举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24家机构及1名个人会员为第三届理事会成员。


会议主持人:徐国斌


第二届会长黄晴作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协会秘书姜微微作章程修改说明,并宣读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全体会员代表举手表决

会议同步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议选举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苑旭东为协会第三届会长、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晴为执行会长、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郭铁成等11家会员机构的负责人为协会第三届副会长;选举刘长利为协会第三届秘书长。

刘闯处长为新任会长苑旭东颁发会员牌

新任会长、副会长合影

本次会议的另一项重要议题是审议表决《长春市融资担保行业自律公约》。《自律公约》是行业自律约束的具体形式,是会员的行为宣言。早在2012年协会就组织40多家会员单位共同签署了《自律公约》,2014年和2017年曾对《自律公约》进行过修订,此次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大会审议。会上,会员单位对《自律公约》进行认真审阅,集体表决一致通过了《长春市融资担保行业自律公约》。为体现《自律公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会议要求全体会员单位负责人当场在《长春市信用担保行业自律公约》上签字,签字文本交由协会统一存档。

新任秘书长刘长利宣读《长春市融资担保行业自律公约》

换届选举和《自律公约》签属议程结束后,协会新一任会长苑旭东就进一步开展好协会工作发表了讲话,他表示未来长春融资担保集团作为新一届会长单位,将努力发挥好行业带头引领作用,加强同我市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同会员担保机构抱团取暖,共同发展。同时协会要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平台作用,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继续做好培训工作,提高行业整体业务素质;持续做好行业自律监督,促使担保机构规范运作;进一步做好行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为我市担保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新任会长苑旭东发表讲话

会议最后,市金融办刘闯处长发表了讲话,他在讲话中首先表达了三个感谢,一是感谢上届会长黄晴及上届理事会多年来对协会和我市担保行业付出的辛勤努力;二是感谢协会在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方面所做出的积极贡献,尤其在疫情发生以来,协会充分发挥政府和会员担保机构桥梁纽带作用,全力配合省、市监管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面向会员发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倡议,在协会微信公众平台上对监管政策、行业抗击疫情动态进行持续报道,大力宣传会员担保机构在抗击疫情阻击战中的新作为、新举措和新成效,彰显出了长春市融资担保行业践行社会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三是感谢疫情期间会员担保机构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通过降低贷款企业担保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等方式,与中小微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刘闯处长在讲话中,还就推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担保机构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上报到协会或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尽最大的努力让政府有关部门更多的了解担保行业;二是希望担保机构认真做好即将开始的年检工作;三是希望各担保机构加强对新出台的《民法典》、《九民会议纪要》及《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依法依规经营。

刘闯处长发表讲话

长春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前准备充分、各项议程安排紧凑,程序合规,审议的事项全部一致通过,协会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新提升。相信未来协会在市金融办、市民政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新一届会长及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的带领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坚定信心、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不断进取,为我市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三届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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